9月5日讯 近日,一男子因淘宝刷单被被溧阳法院判刑3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据悉,该男子也是我市因淘宝刷单而获刑的第一人。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人习惯网上购物,由此衍生了一个新的行业——淘宝刷单。通过刷单,可以替店家刷高信誉,刷单者则可以赚取佣金。
去年年初,男子王某通过朋友介绍也加入了淘宝刷单的行业,但此时的淘宝刷单已经发生了变化。据介绍,早期的淘宝刷单主要是刷单人从网店店主那里接来生意后,再通过社交软件群或者社交软件群等关系,把刷单生意分发给一些“5毛党”。而通过这种刷单形式,刷单人赚的钱较少。近几年,很多刷单人都利用网络大数据获取消费者淘宝账户信息,替消费者直接刷单,这样可以跳过分成,刷单人赚的钱就多了。但前提是要有足够的淘宝账户和密码。
去年3月,王某从网友处非法购买了30余万组互联网账号及淘宝账号,后又购买了一款扫号软件,用该扫号软件,王某将大量购来的邮箱账号与淘宝账号进行对撞、匹配,非法获得了20余万条淘宝邮箱账号及匹配密码,经抽样测试,成功登录率达到90%。王某非法使用截获的淘宝账号与密码,用以赚取个人佣金。
因王某的这种行为涉嫌非法使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王某被网络监管警察部门盯上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考虑到王某是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溧阳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部分网民的互联网邮箱账号与密码与淘宝账号密码一致,非常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我们在享受网络便捷的同时,还应保持警惕,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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