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昆山市世茂东一号的小伙子小刘在网上找了一份工作,因不熟悉路就跟着导航走。当时他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新星路由北往南逆向往昆嘉路方向行驶。小刘骑车行驶至新星路景王路红绿灯路口时,他不仅逆向行驶,还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规定,依然强行通过路口。当小刘来到路口中央时,因车速过快没来得及避让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一瞬间两车相撞……
城东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并联系了120救护车将受伤的小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小刘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闯红灯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事故中小刘手骨骨折,两辆车车损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电动车驾驶员小刘负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汽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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