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百姓救命钱 民政办里唱起贪腐“二人转”

江苏要闻清风苑杂志2017-09-08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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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的服务对象是贫困户、残疾人、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然而两个民政办工作人员或共同预谋互相配合,或甩开对方悄悄私吞,疯狂上演了专捞群众“救命钱”的“二人转”。

冒领五保户补助经费

李琦和孙文是淮安市淮安区某镇民政办仅有的两名工作人员,都已年过五十。李琦是民政助理,负责全面工作和审批各项费用;孙文是报账员,负责做账、申报、支出各项费用。临近退休,两人想多捞点钱。尤其前几年,李琦的儿子离婚,更刺激了他这根敏感的神经。他一直认为,正是因为自己没有在经济上多资助,才导致儿子妻离子散。

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孙文来到李琦办公室。谈到即将发放五保老人生活补助经费时,李琦说:“快过年了,大家钱都紧张,你在造册的时候,能不能多加一个五保户的名字,我们俩把钱分分。”孙文听了,欣然应允。

很快,名册造好了。一个已经去世一年多的五保户赫然在列,也因此多造了1350元。李琦立即签字审批。几天后,孙文拿着700元现金交给李琦。

拿到钱后的李琦又喜又怕,春节也在忐忑中度过。但过了一阵子,他见没人发现此事,便心安理得起来。

春节救济金也成私吞目标

每年春节前,为了帮助部分极度贫困的群众解燃眉之急,国家都会拨出专款,以临时救济金的形式分发给困难户,每位困难户大约200元。但就是这样的“救命钱”,也成为了李琦和孙文二人的私吞目标。

2014年春节前,区民政局将镇里申请的9600元临时救济金批了下来。李琦看着这些钱,动起了歪心思。他叫来孙文,交给他4600元后说:“这是今年申请的临时救济款,这钱不发了,我们俩分了。你想办法模仿申请户在发放明细表上签个字,然后到局里交差。”

“如果名单上的困难户来要钱怎么办?”孙文问。李琦早就想好了对策,说,“如果有人来要,就让人家打白条,然后我批一下。你凭这些白条到镇里核算中心报账,让他再从镇民政专户上支取现金。”孙文听了,心领神会,高兴地将4600元揣进了自己的口袋。如此,李琦和孙文先后三次私分本该发给困难户的临时救济款22000元。

用假材料骗取大病救助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身患重大疾病的农村人口,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部分大病救助款,以减轻治病带来的经济压力。而申请手续,则要由乡镇民政办审核后,再上报给区慈善总会审批。

因为经常经手这样的工作,李琦发现,申请大病救助的报销流程存在严重漏洞:申报人需提供病历、发票、身份证及存折,而所有材料,只要复印件就行。于是,一个捞钱的主意在他脑子里诞生。

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李琦找了个借口,从镇敬老院拿来6位老人的身份证,然后找到镇银行熟人,以6位老人的名义开了6本存折。随后,他找来以往申请过大病救助资金的村民病历和发票复印件,涂改成老人的名字再次复印。

这两份假材料与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一起经李琦审批盖章后,送往区慈善总会审批。很快,6千元大病救助资金分别打到了李琦事先办好的两本存折上。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期间,李琦先后冒用6位五保老人的名义,骗取大病救助资金合计21000元。

专项整治两“蛀虫”露马脚

2016年4月,淮安区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整治活动。随着核查的深入,李琦和孙文私分五保经费、慈善捐款等民政资金的问题浮出水面,至此案发。

李琦和孙文4年间采用虚报冒领、侵吞等手段,共同或单独贪污临时救济金、伤残军人优抚金、慈善捐款、五保经费等特定资金25万余元,此外李琦还收受他人贿赂4万元。

2017年5月23日,淮安区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李琦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孙文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责任编辑:指尖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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