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家里老人年纪大了,生活不能自理。工作繁忙的子女请来护工,照顾老人生活起居。一个图省心一个图工资,本是两全其美的好事,却成了引狼入室的坏事。
杨某 80 岁大寿时,孝顺的女儿给母亲买了一只千足金的金戒指。母亲很开心,一直戴在手上。由于年纪大了,有老年痴呆还有脑梗,杨某的生活一直不能自理,子女为了让母亲过上好日子要努力工作,就为杨某请了一个姓王的保姆。日子这样一天天过得简单平淡。直到那件事情的发生。
戒指咋不见了?
今年 4 月 21 日中午,杨某的儿子洪某回家吃饭。饭桌上洪某发现,母亲的金戒指不见了。母亲无法和人进行正常的交流,所以洪某询问起保姆。
洪某:我妈手上戴着的金戒指你看见了吗?
王某:没看见啊。
洪某:可我昨天晚上还看见她戴着。
王某:那你报警呗。
大金戒指可有 6.98g 重呢。家里丢了值钱东西当然要报警啊,随后警察赶到杨某的家。将杨某和洪某都带回了警局。
真的不是保姆偷的?
进了警察局的王某和之前的判若两人。受不住精神上的压力和警员的询问,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归还戒指。
原来,杨某当天早上起来上厕所,在一旁洗床单被套的保姆,听见水池有“咣当” 的声响。保姆猜到肯定是戒指掉到了脸盆里面。
过了一会,杨某把脏水倒到马桶里面,保姆看到后连忙问她戒指在哪里,杨某说倒到了马桶里面了。保姆随即把戒指捞了出来。保姆王某就一时糊涂,偷偷把金戒指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这下,栽了……
拿到戒指的王某为了确保金戒指的安全,连夜打车回了趟老家。还把金戒指藏进了冰箱。本有机会主动承认是自己偷了戒指,却又因为主家平时太抠门,想着报复一下。
本有机会私下解决,王某却主动提出报警,以为这样就能唬住洪某,不会怀疑到自己的身上。
本有机会把戒指留在杨家,借口说帮杨某保管,却怕被其他小偷偷去从而连夜转移戒指。最终,高邮法院判决王某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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