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陆研 记者 刘遥)" 不喝不给面子 " 这种劝酒观念让很多人一听聚会,就 " 闻酒色变 ",喝多了无论对客人还是主人都是负担,酒醉后要是再出了事,那就是扯不清的麻烦与官司。家住南京市六合区的小李邀请朋友老曹参加婚宴,老曹醉酒后先回了家,然后骑车去厂里的途中,与一辆半挂车相撞后身亡。其家人诉至六合法院,要求小李和同桌喝酒的几人赔偿。近日,法院作出了判决,驳回了老曹家人的诉求。
老曹酒醉回家后骑车去工厂,半路车祸身亡
2016 年 10 月,小李设宴结婚,作为 " 师父 " 兼好友的老曹当然得过来庆贺。期间,小李按习俗每桌敬酒谢客的时候,与老曹同桌的三名好友交代了一句," 多陪我师父喝几杯,把我师父喝好 ",然后离开去了别桌敬酒。婚宴从下午五点开始,一直到晚上七点半才结束,老曹离开时已是酩酊大醉。小李忙着应酬宾客,自然也没顾上他。老曹醉酒后先回了家,然后揣着 C1 驾驶证,驾驶无照摩托车想去厂里一趟,结果在路上发生了悲剧。
事后,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抽取老曹血样检验,属于严重醉酒状态。老曹家人认为,就是他们一桌人劝的酒,老曹才会出事。于是将小李及一同喝酒的三名宾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
法庭上,老曹家人:都是你们把他喝吐,喝多了也不管他
在法庭上,老曹家人表示,小李在酒宴开始前有交代 " 多陪我师父喝几杯,把我师父喝好 ",这就是没有尽到保障老曹人身安全的义务。另外又对同桌喝酒的三人说," 我们家那位都喝吐了,你们还一个劲地让他喝,喝完也不管他,让他自己骑车去厂里。没你们劝,怎么会喝多出事?"。
小李称,自己作为新郎,这只是礼节性地去每一桌敬酒,并没有过分劝酒的意思,而同桌三人也表示,当晚他们不存在闹酒行为,老曹也并没有喝吐。因为老曹家与小李家只隔了几户人家,步行也就 2 分钟。所以婚宴结束后,同桌三人是与老曹一起走的,直到看着老曹进了家门,他们才离开。
隔壁桌的人也提供了证词,他们当时坐在老曹旁边的一桌。吃饭的时候,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也没有看到有人呕吐,吃完饭大家各走各的,一切都很正常。
法院认为,小李与同桌三人没有过错
法院认为,根据一般婚宴习俗,新郎与新娘一般会逐桌敬酒以表谢意,同时招待宾客尽情享用食物、酒水,此类招呼、敬酒行为多为一种礼节,老曹家人不能证明小李的敬酒超出了礼节性的界限而使死者当时陷入不安全境地,仅通过推断认定酒席举办方存在过错,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根据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来看,同桌的三人与老曹并不熟识,也没有出现其呕吐后还有人劝酒的情况。另外,同桌三人将他安全送到家门口,已经尽到必要的照顾、扶助及护送义务。老曹是在回家之后,才酒驾骑车去工作单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其主观上存在重大过错,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应承担主要责任。
综合考虑,小李及同桌三人对老曹因交通事故死亡并不存在过错。
近日,六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老曹家人的诉讼请求。
记者了解到,大部分情况下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于饮酒而发生死亡或其他损害的人自己所应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共饮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因为,中国酒桌文化盛行,喝到高兴,到底谁劝过酒谁敬过酒,都很难回忆。但是,大部分情况,酒醉后的人还是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过量饮酒对自己身体造成的危害也是很清楚的。
法官提醒,切勿强迫性劝酒。聚会本是愉快之事,应该摒弃一些糟粕观念,小酌怡情,适量为止。发现同桌喝多了,要善意提醒,防止过量伤身。现场发现不适,通知家属,及时送往医院。对酒后不合适的活动积极阻止。酒终人散的时候,如果有人还想开车回家或者一些不合适的行为,要积极劝阻,联系他的亲友,为他安排车辆或代驾返程。之后可以电话或者短信确保其安全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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