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死女童案今日公审 女童母亲表情木然声音平静

江苏要闻2013-09-1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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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上午,震惊全国的南京江宁饿死女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两名饿死女童的母亲乐某被公诉机关控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现身怀有孕,建议量刑无期徒刑。辩护方表示,公诉机关所控罪名证据不足,不应以此重罪判处乐某。

18日上午九点,就在中国传统举家团圆的中秋佳节前夕,一身黑衣、齐耳短发、素颜黝黑的乐某出现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前。身材臃肿的她腹部隆起,已然一副孕妇模样。不满22岁的她,被检察机关控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因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了其两名亲生女儿饿死家中的严重后果。

庭审期间,除了在公诉机关出示乐某的两个饿死女儿相关证据时,她控制不住声音哽咽,多次抹泪抽泣之外,大部分时间,乐某的表情都很木然,声音虽然稚嫩却很平静。

上午的庭审以控辩双方就乐某的罪名定性和量刑轻重进行辩论终结。

公诉方认为,乐某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明知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被害人死亡,仍然采取放任态度,致使危害后果发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乐某现在身怀有孕,建议法庭量刑无期。

对此,辩护方表示,公诉机关所控罪名证据不足,同时考虑到乐某的成长环境特殊,以及不健全的社会机制体系造成的一定后果,法庭不应受该案造成的社会舆论所压,需罚当其罪,以帮助、拯救、教育为主。

江苏省和南京市妇联,江宁区相关的各级政府部门,当地社区,以及检察院和基层法院的多名工作人员,到庭旁听此案。同时,来自全国各地、甚至海外的媒体50多家关注和报道了该案的庭审全过程。

据悉,庭审将在18日当天下午当庭判决,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判决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庭审细节接受媒体采访。

新闻背景:2013年6月2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两名女童被发现在家中死亡,其中一名一岁,另一名为两岁,当时,女童母亲乐某失踪,父亲李某因容留吸毒者正在服刑。经法医鉴定,两个孩子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致死的依据。舆论普遍认为,两名幼童系因无人照管饥饿致死。

该案因受害人年龄幼小,案情尤其凄惨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谴责。

据当地媒体报道,女童母亲乐某,22岁,有吸毒史,2012年因吸毒被公安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两名女童饿死当天晚间乐某在一家汉堡店内被警方抓获。父亲李某在今年八月底刑满释放。

9月6日,此案涉案人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南京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开审前,乐燕因已怀孕3个月,被监视居住在南京某宾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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