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男子黄某是个军事迷,平日里喜欢研究枪械,这样的爱好本无可厚非,可黄某不但自己从网上购置配件组装枪械,竟然还偷偷摸摸贩卖非法枪支。
这下,引来了大麻烦!
网上买零件组装枪
黄某家住高港区胡庄镇史庄村,平时在工地做水电工。由于自己是个军事迷,平时对枪支特别感兴趣,自己就从网上买了一些零部件回来进行组装。
“一开始我就是因为觉得好玩,枪组装好了放在家里,平时没事的时候看一看、摸一摸,或者在自家院子里打打酒瓶。”黄某说。
“慕名而来”购枪
由于会组装枪支,不少枪迷“慕名而来”,并有人提出买枪的要求。
2015年4月,黄某从网上购买气枪零部件并组装成仿秃鹰气枪,并以人民币88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张某,2017年又帮张某从网上购买了1000发铅弹。2018年1月,公安机关将黄某抓获,在其居住地当场扣押枪支2支,根据有关部门鉴定,枪支以气体为动力,对人体具有致伤力。
公诉人张娜说:“虽然被告人黄某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个人爱好,但是在客观事实上这一行为对社会公众和公民的个人安全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提醒广大枪支爱好者,决不能为了满足个人的爱好而逾越法律底线,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在法庭上,对于自己的行为,被告人黄某也很是懊悔,他家中尚有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老人需要照顾。他说,起初涉及改装枪支纯粹是为了兴趣爱好,可谁知抱着侥幸心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当庭宣判
法院当庭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高港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华涛说:“一、被告人黄某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二、追缴被告人黄某犯罪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完毕。”
新闻加点料
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管制的法律制度。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对枪支作出的明确定义,凡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制式枪支、非制式枪支、猎枪、火药枪、气枪等都属于枪支范畴。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枪支弹药,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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