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拒绝作业 南京有份小学生自订的儿童公约【4】

江苏要闻2013-09-20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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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拒绝10遍以上的作业;课间休息的时间不被任何理由占用;遇到问题有向老师解释的权利……这些都是南京金陵汇文学校小学部《汇文儿童权利公约》中的内容,直面“拖堂”“罚写”等敏感话题。知道国家教育部要改《中小学生守则》了,学校的家长们建议,可以参考这份孩子们自己想出来的“儿童公约”。

1200名小学生订出八条“公约”

今年5月,南京金陵汇文学校小学部1200多名小学生参与投票,选出了他们认为最该给孩子们的八项权利,订出《汇文儿童权利公约》:

1、健康比成功更重要;

2、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3、小秘密告诉妈妈,大秘密告诉爸爸;

4、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

5、不保守坏人的秘密,坏人可以骗;

6、有权拒绝10遍以上的作业;

7、课间休息的时间不被任何理由占用;

8、遇到问题有向老师解释的权利。

“公约”里最长的一条15个字,最短的一条8个字。关注到孩子的生命安全、遇到危险时的自护,还有在面对校园敏感问题时,有权向老师说“不”。

给孩子话语权,让他们订“公约”

为什么要制订这份“公约”?金陵汇文学校小学部校长高丛林说,孩子是学校的主人,应该有自己制订的规则。“都在说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但从儿童的角度出发,大人们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吗?”高丛林说,学校为了让孩子们了解什么是“公约”,特意通过广播做了宣传举例,还特别介绍了网传的英国小学生守则。

老师们告诉小朋友,“你觉得作为一名儿童,我们在校可以有哪些权利呢?在这里给大家介绍几条,比如:健康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任何人也无权剥夺儿童的安全权。”老师们还介绍了生命第一,财产第二。“生命第一的权力,告诉我们在遇到坏人时有权获得朋友的帮助或坚决拒绝坏人的要求。许多暴徒表面凶狠,内心却很胆怯。所以许多儿童齐心协力,万一遇到真正的身体威胁,儿童身小力薄,要学会向身边的人求助,而不能直接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与暴徒搏斗。”

孩子们听了之后,就在想,自己觉得儿童应该拥有什么权利?学校大队部向全校学生征求意见和想法,最后汇总颁布《汇文儿童权利公约》。

家长建议:教育部改“守则”时多听孩子意见

王女士是金陵汇文学校小学部三(6)班的学生家长。“儿子说,他帮助手受伤的同座位,老师误以为他是做小动作,他勇敢地跟老师解释了。”王女士非常吃惊,儿子平时并不是特别外向,怎么会这么胆大?“后来他告诉我,‘公约’上规定,他可以向老师解释。”王女士前几天到学校接孩子,仔细研究了贴在墙上的“公约”。“我觉得特别实用,比如重视健康、安全,教孩子有事与父母沟通等等,还有这个课间休息的时间。”

王女士说,自己特别担心老师“拖堂”。“虽然他们学校是新建的,教室的楼层都有厕所,但如果老师‘拖堂’,孩子还是可能来不及,这样身体可能要搞坏了。”而现在,就不存在这个顾虑了。“我一个同学的孩子,也上三年级,学校是老式的房子,厕所还在教学楼外面,老师一‘拖堂’,孩子就要冲刺般跑向厕所排队,太可怜了!”王女士说,如果教育部改“守则”也能听听孩子们的意见,加入这些“接地气”的内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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