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驾车发生碰擦 发短信称查对方背景

江苏要闻2013-09-2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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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两车碰擦、最后350元解决问题的小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却有点费周折。当事一方徐州云龙区法院副院长李某某的几条短信,让另一方市民李女士“感觉受到了威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要从9月21日上午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碰擦事故

李女士说:是他靠上来刮到我的车

李女士称,事发当天她驾车经过和平大道和三环路高架桥时,由于修路原因,路面由两股车道变为一股道,李某某驾驶的黑色别克轿车在拐弯时,刮到了她驾驶车辆的左前门,造成车辆表面刮出一条长刮痕。李女士称,她的车辆在前,对方车辆是从左后侧靠上来的。

李某某说:对方硬挤上来造成刮擦

记者从云龙法院官网查询到,李某某现为云龙法院副院长。昨日,记者联系上李某某,他称当天他驾车经过事发路段,当时他的车辆驶在前面,是对方硬挤着上来,朝他的车道打方向,造成了两车刮擦。事故发生后,他和对方一起到了理赔中心协商,并在所投保保险公司办公室等李女士,但没有等到李女士前来。

处理结果——李某某方赔了350元

事故发生后,李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由于当天交警在潘塘附近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未到现场,双方到了海荧附近的理赔中心。李女士称,她原本打算按照双方责任交由各自保险公司处理,但是在需要对方在材料上签名时,发现对方司机已经离开了。

此后的两三天内,经过电话短信沟通,9月24日上午,李某某的驾驶员带齐了证件,来到理赔中心办理完理赔手续。李女士称对方支付了车辆维修费用,总计350元。

新闻小提醒

轻微交通事故可以委托他人处理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刘茂通律师表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在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协商处理,但也须履行委托手续。

李女士:他的短信让我“感觉受到威胁”

李女士称,事故发生后,她一直在与李某某联系协商处理事情。双方先约在9月22日见面。但当天双方并没碰上面,未能处理此事。

在22日、23日的短信交流中,李女士收到了一些她认为的“威胁”短信,如“我要查一查,看看你们到底是什么背景,敢这么嚣张”。

而李女士表示,她在交流过程中并未有不妥的攻击性言语。

李某某:短信语气可能不妥 但并非威胁

李某某称,事故发生后的几天里,他一直接到李女士电话、短信,每次通话时,对方的态度都很不好,言语中还爆粗口,并称已报警说他是肇事逃逸。对于李女士提出的几条她认为的“威胁短信”,李某某承认是自己所发,他表示李女士在电话短信交流中,言语都很不客气,包含人身攻击的字眼,他一再忍让,但在遭受言语攻击时,有些短信语气可能不妥,但没有威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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