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主动帮人抬石板不慎弄伤脚 赔偿起纠纷

江苏要闻2013-09-28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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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主动帮人抬石板不慎弄伤脚 赔偿起纠纷

受伤的刘师傅。

昨天下午,南京浦口区桥北路某建材广场厨具店发生一起因做好事引发的尴尬纠纷,民警到场后得知,当事男子前天主动帮店家抬大理石面板,结果不慎砸碎了面板,还砸了脚趾骨折,在费用上起了分歧。

昨天下午1点钟,民警接到报警来到这家建材广场的厨具店内,见到了当事男子及其家属,店家负责人也在场。经询问得知,前天,刘师傅在电梯里遇到了同在商场做生意的熟人,正在搬运一块厨具大理石面板。看到货很沉,刘师傅出于好心伸手帮忙,没想到大理石面板太重。他们在抬的过程砸在了地上,同时碎了的面板还砸中了刘师傅的脚。当时刘师傅疼痛难忍,看到大理石也摔碎了,就歇了一会回去了,说要是没有多大事情,这事就算了。

厨具店老板也很感谢刘师傅的帮忙,并表示歉意,还准备买些东西去看望他,毕竟刘师傅是一片热心。前夜,刘师傅一夜没睡好,因为脚趾一直疼痛,直到昨天,刘师傅家人带他去医院拍了片子,才发现脚趾骨折,当即检查和药费花了300多元,可能还会产生后期费用。刘师傅做好事受伤,家属心疼,于是昨天带着他去找店家要求全额赔偿。但是厨具店负责人表示,他的一块面板碎了,也损失了1000多元,虽然刘师傅是好心帮他,他感谢,但一码归一码。如果让店方负责以后产生的医药费,店方实在难以接受。

昨天,在民警的调解下,厨具店给予刘师傅250元作为慰问补偿,刘师傅也同意了,并写了书面承诺,今后产生的医药费由自己付,和厨具店没关系。

主动做好事帮忙受到人身损害,该如何赔偿?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解释中的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唐律师说,根据这一条,店家是理应作出相应赔偿的,至于店家也因刘师傅帮忙损失了一块价值较贵的面板,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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