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80后母亲侯某好逸恶劳而花钱又大手大脚,手头拮据时竟教唆年仅4岁的儿子去盗窃他人的名牌手机。近日,东台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原来,80后的年轻母亲侯某2009年生下儿子刘某后便在家负责带孩子,由丈夫外出打工。虽然丈夫每月都定期汇千把元钱回来,但侯某虚荣心强,花钱大手大脚,这点钱根本不够用。因手头实在拮据,其竟想出了教唆儿子盗窃的邪招。去年7月,她假装带儿子去某名牌化妆品店购物,由其负责谈价吸引服务员注意,其子刘某趁机窃得柜台上的一部三星手机。后侯某通过此法又作案两次,但最终还是被抓,涉案金额达5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4岁儿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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