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泄洪河上开发房地产 镇政府被指为保护伞

江苏要闻2013-10-0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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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泄洪河上开发房地产 镇政府被指为保护伞

徐州铜山区柳新镇被曝在京杭大运河的一条泄洪河上违规开发建设的楼房

徐州泄洪河上开发房地产 镇政府被指为保护伞

河道俨然成了下水道

近日,徐州市铜山区柳新镇群众向人民网反映称,当地柳新村借河道综合治理之名,在京杭大运河的泄洪河柳新河河道上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致800米河道排洪功能大受影响。10月2日,柳新镇规划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人民网记者坦陈,该办对该违建项目多次下达停工通知,铜山区规划局也曾专门督办过,但终因“有镇政府保护着”,以致于违建还在继续建设。

泄洪河上起违建并公开叫卖

“河上吊脚楼”在当地颇具知名度。10月2日,记者不费劲就在柳新镇政府驻地东侧不远处找到了这个粉墙黛瓦的仿徽派建筑群,楼高三层,靠立在水里的混凝土柱子支撑建起。

柳新河是当地一条主要的泄洪河流,承担着防汛和京杭大运河泄洪的任务;如今,由于河上盖了楼房,河道俨然成了下水道。据当地村民称,河面上的楼房东西连贯长达800米,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米以上,绝大部分已完工并公开出售。

“房产证很难办下来,你买它干嘛?”当地人王伟(化名)听闻记者想买这里的房产,连连摆手说千万别买。

继而,柳新村一位朱姓村民领记者到售楼处“洽谈业务”。记者发现,所谓售楼处挂的牌子则是“柳新河综合治理指挥部”。在这里,村里的会计对记者说,他们的房子是镇里规划、在河道整治的基础上统一建设的,有房产证但没有土地证。据称,他们对外销售的房子3500元/平米,“谁给钱就卖给谁”。朱姓村民甚至称,如果愿意,户口也可以落在柳新村上。

记者提出看一看商品房销售许可手续,这位村会计先称手续不在他手里,后改口说没有手续,只有镇政府的一份文件。柳新村副书记拾以强则在一旁大声质问记者:“你是想买房子,还是打听什么事儿的?”

拾以强在与记者的谈话中承认,任何没有办理国有土地出让和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的建筑,都是违章建筑。据其称,除了有镇政府一个文件外,所有手续都在办理当中。记者未能见到这个被一再提及的镇政府文件。对于违章建筑为何能公开售卖的问题,拾以强答称:“有什么问题到镇政府去问。”

镇政府被指为违章建筑保护伞

“在河道上建房没有任何规划许可手续,这是政府行为。”柳新镇规划办一位工作人员这样告诉人民网记者。

该工作人员称,已对该违建项目多次下达停工通知,铜山区规划局也专门派人督办过此事,但因为“镇政府开过班子会议”, 又“给区政府报了文件”,所以违建者“有镇政府保护着”,这即是至今不但不停工,还在继续建设的原因。

这位工作人员无奈表示,柳新镇规划办“上面有两个婆婆管着”,除了上级规划部门外,还得听当地政府的,“不听话就让你挪挪地方,你说我们能怎么办?”当问及水利部门在此事上的态度时,该工作人员称镇水利办也得听镇政府的。

以张红兵(化名)为代表的村民们担心的是,“河道里的水泥柱子是人为的阻洪障碍,将来遇到大水怎么办?”他还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的那一场大水,“当时这条河帮了大忙,要是没有它,整个镇子有可能就全被淹了。”

记者了解到,我国《防洪法》明文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河道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城镇建设和开发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张红兵不解的是,“对这样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地方政府为什么不加制止反而予以保护?”

“柳新河是主排洪河,它排的是防不胜防的洪水,不是城市的下水道。违背自然规律办事,是要受到惩罚的。”一位退休教师对人民网记者如是称。

铜山区一位经历过多次水害的退休老干部深有感触地说,由于多年没有发生大的洪涝灾害,不少基层政府的干部有些麻痹了,忘了历史的教训,缺少防范意识和长远思维,一切视眼前的经济利益为重,有的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这是对群众的严重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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