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男子路边捡猫不肯还 或涉嫌犯罪

江苏要闻江南晚报2016-10-1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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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一只溜出门散心的金吉拉猫,被一名过路的年轻男子抱走。记者昨从蠡园派出所了解到,为找回这只宠物猫民警费了不少心思,花8天时间查找并多次沟通,最终说服男子主动将猫归还给失主。

市民高先生在湖滨商业街经营餐馆,9月26日他到派出所报警,说心爱的金吉拉从店里跑出去后被人抱走了。通过调查监控录像,9月30日,民警找到抱走猫的周姓男子的联系方式。

在电话那头,小周承认把猫带走。但这只猫非偷非抢,是路上捡来的,不明白警察为什么要找他。小周表示,正在外地出差,不方便来派出所。转眼进入国庆假期,派出所民警每天都给小周打电话,和他约时间,可是小周多次推脱。民警提出可以上门领走猫,也被拒绝。经过民警一番法制教育,10月3日下午,小周把猫归还给了高先生。

民警表示,宠物是市民的私人财产,捡到宠物和捡到流浪猫狗不同,并不是私下处理或抱回家养就能解决问题。从道德层面看,捡拾者应该体谅失主的心情,尽早归还宠物。而从法律层面看,如果百般拖延或拒不归还,还会给自己带来处罚。民警说,捡拾者如果拒不归还捡拾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会构成侵占罪。

[责任编辑:陶小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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