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瞒报事故责任单位将进安全生产"黑名单"

江苏要闻2013-10-11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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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南通市出台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意见,对死亡事故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瞒报、谎报负有责任的单位,将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根据该规定,瞒报、谎报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未按规定向安监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监部门报告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瞒报、谎报事故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丁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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