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浦公轩 乐剑 记者 顾元森)赵某驾驶车辆在南京浦口桥林街道一小区门口发生碰擦事故,因为 1000 元的赔偿价格没谈拢,竟然溜之大吉玩消失。警方彻夜奋战,最终将其擒获,面对交警,赵某又是诉苦流泪,又要磕头要谢罪。目前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 10 日,并处罚款 2000 元、记 12 分的处罚。
10 月 6 日 8 点左右,南京浦口交警桥林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在桥林兰一小区路口,有两辆小车发生刮擦,对方车主还试图开车撞人,现在人跑了。接警后,桥林中队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报警人张某称:" 我的灰色面包车停在小区门口被一辆众泰车撞了,事故车损并不大,本来是想私了的,我问对方要 1000 元车损,他一开始是同意的,后来他喊一个朋友过来付钱,喊来的人开始还价,只同意给 300 元,双方就争执起来,而且对方态度很嚣张。那个驾驶员趁我们不注意,跑掉了,那个前来帮忙的朋友也跑掉了。" 民警在仔细勘查完现场后,将肇事车辆依法暂扣。
由于该肇事车辆是外地车辆,民警当晚迅速调取该车信息,打电话通知车主,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来车主索性关机。民警连夜调取周边相关道路和小区监控,并与车主本人的照片核对,锁定肇事驾驶人就是车主本人,但由于肇事车主是外地流动人口,无法确定暂住住址。民警通过调查,最终在次日凌晨联系到了肇事车主。经过一夜反思,肇事嫌疑人赵某有所悔悟,承认前一晚的车辆就是他本人驾驶的。民警根据提供的暂住地,迅速将赵某带到交警中队。赵某又是诉苦抹眼泪,又是磕头要谢罪,希望交警放过他,从轻处理。民警不为所动,依法调查取证,最终认定车主赵某就是 10 月 6 日晚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驾驶员。
10 月 11 日,根据赵某的违法情节,浦口交警认定赵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对其做出行政拘留 10 天,罚款 2000 元、记 12 分的处罚。赵某得知要被行政拘留,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连声叹气:" 早知道就赔偿对方 1000 元,也不会有这种后果!"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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