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对杜某宣读搜查令
“现在向你宣布溧阳市人民法院搜查令……”近日,在女子杜某家中,溧阳法院执行法官当场宣读了法院搜查令。之后,搜查组执行人员依法对杜某家中各个房间展开地毯式搜查,整个搜查持续了近1个小时,共查获、扣押包括现金人民币2.3万元、存折及若干高档烟等财产。
据了解,2015年9月11日,杜某骑电动车不慎撞到同方向行走的王某发生事故,致王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杜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杜某与王某就赔偿未达成一致协议,王某遂诉至法院。经鉴定,王某腰椎体粉碎性骨折,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2016年11月8日,溧阳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杜某应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王某医疗费等合计14.9万余元。超过付款期限后,杜某分文未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三番两次上门做杜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履行付款义务,杜某一直未能履行义务,也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今年5月17日,杜某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溧阳法院拘留15日。然而,杜某被司法拘留的当天,杜某的丈夫取走自己账户中1.94万元。
司法拘留后,杜某仍不思悔改,自认为其名下无银行存款,法院暂时也无法处置其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房屋,遂继续拒不履行并打算“一赖到底”。
申请人王某与杜某为同村人,多次向法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杜某有履行能力,此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赔偿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针对杜某可能隐匿部分财产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恶劣行为,溧阳法院及时发出搜查令,对杜某家中进行突击搜查。
目前,法院已对这些搜查到的有价值物品登记造册并封存,并由专人对搜查、封存过程进行拍照录像。这些物品将用于杜某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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