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子无驾照拿共享汽车练手 被行政拘留15天

江苏要闻无锡日报2017-10-13 10:25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一名19岁的女子未学过驾照,竟使用朋友的身份证和驾驶证租借共享汽车“练手”。昨从交警部门了解到,9月26日凌晨1时30分,民警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共享汽车的违法行为。据悉,这是全市查获的首例无证驾驶共享汽车的交通违法。目前,该女子被处于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

据介绍,事发当晚,在环太湖公路观湖路口梅村卡口检查站,民警对一辆首汽共享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黄某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当即暂扣车辆。据黄某交代,这辆共享汽车是黄某同车朋友用身份证和驾驶证租借的。当朋友把车开到环太湖公路龙山大厦附近时,近期想考驾照的黄某提出先“练练手”,于是坐上驾驶位置,一直把车开到环太湖公路观湖路口。

交警提醒,共享汽车必须持有效驾驶证才能驾驶,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同样要依法处理。为此,不要将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借给他人使用,一旦出现车辆丢失、损坏或交通事故,驾驶证借出方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柳晓原]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