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大学教授遭情人举报骗财骗色 校方称已调查

江苏要闻北京时间2018-10-13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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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记者 柳青 报道)近日,一女子网络举报,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退休教授、博士生导师何某彬在多年前将其诱奸后,谎称单身发展为情人并骗财骗色,其发觉何已婚要求结束关系归还欠款时,却被何打伤。向校领导举报,校领导却称何已退休不予处理。据调查,何某彬与该女子确曾为情人关系,两人间有经济纠葛存在。对于此事,南京中医药大学声称已调查,但并未透露结果。

网帖:大学教授诱奸保险业务员骗财骗色还将其打伤

网帖中,一位黄姓女子称,其于10多年前做保险业务时,认识了时任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何某彬,何某彬以购买保险为由采取暴力手段将她奸污,她欲报警却被何拦下,何称自己单身要求与黄某处朋友,黄某遂信以为真,从此保持为情人关系多年,期间何某彬还经常向她借钱,却一直未偿还。

黄某说,一个偶然的机会,何某彬带她回家时,她看到了悬挂在墙上的女子照片,就质问女子身份,何某彬承认是他的妻子,她于是提出结束两人之间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要求何某彬归还欠款,但被拒绝。

黄某称,在2017年5月10日下午双方约谈分手还钱之事时,何某彬以带她回家协商解决为由,故意与她发生争执,并唆使妻子、侄女、侄女婿对她进行殴打,她要报警,但放手机的包却被抢走,后通过借用他人手机报警方得以拿回自己的包。

黄某表示,其于次日到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找校领导反映被打问题,要求校领导进行处理,却被校领导以何某彬已退休为由回绝,并让校保卫科报警将她劝离。

对于网帖内容,该女子贴出南京警方接处警工作表、其被打至鼻青脸肿的照片以及何某彬手书的欠条等作为佐证。在落款时间为“2016.5.19”的“欠条”中何某彬写道“本人于年底前还给XXX伍万元,但如每再骚扰一次罚款一万元,本人如违约也罚款一万元”。

法院判决:两人曾为情人关系有经济纠纷存在

在网帖中黄某还贴出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书和转款说明截图作为佐证。判决书截图显示,法院要求何某彬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30000元及利息损失,如不服判决,则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以转款说明来看,何某彬并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法律文书中,北京时间记者检索到了与此事有关的两份判决书。在黄某以2017年5月10日被何某彬殴打而提起诉讼的判决书中,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认定了黄某网帖中所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的真实性,该表中记载“当事人是404室户主,其称自己老公在外有外遇,该女子长期来我家要钱骚扰我……”。

该判决书中,还对两人当日发生冲突及次日黄某到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校长办公室讨要说法的情况予以认定,但未认定何某彬对黄某实施了殴打,未支持其就何某彬侵犯健康权进行赔偿的请求。

法院判决约半年后,黄某与何某彬就此事在南京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由何某彬一次性支付黄某人民币30000元,并于10日之内送到调解室,黄某则不得再次骚扰并发传单和散布流言,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该调解书还认定,“黄某与何某彬系朋友关系,双方为经济纠葛发生厮打”。

调解生效后,何某彬并未给付30000元,黄某遂将其起诉至法院,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依据该调解书判令何某彬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黄某30000元及利息损失,从转款说明来看,何某彬并未自觉履行法院判决,而是被强制执行30446元给黄某。

就黄某的网络举报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北京时间记者于10月10日、11日连续两天致电南京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处和学校党委宣传部,校方称就此事进行了调查,但并未透露结果。

[责任编辑:我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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