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男子“微信招嫖” 收红包即提供“服务”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6-10-16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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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晓宇 通讯员 王立前 孙争妍)一男子“微信招嫖”,收取红包即为嫖客提供上门“服务”。近日,连云港市灌南县警方经过连续多天的缜密侦查,成功捣毁这一利用“微信”招嫖的卖淫窝点。

今年8月初,灌南县公安局桥西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有人利用微信招嫖,并很快锁定了该招嫖微信号。随后,民警在利用其关联的手机号码追查机主信息时,却发现该号码未进行实名登记,于是,迅速从该微信账号上寻求突破口,通过对该微信号朋友圈分发布的照片、文字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确认微信招嫖者为男性,且经常在灌南县城区娱乐场所、宾馆等地活动。

为尽快获取相关犯罪证据,民警冒充嫖客加入该招嫖微信,通过与嫌疑人进行聊天,获悉招嫖嫌疑人掌控两名卖淫女,只需告知住宿的酒店房间号,并拍摄一段房间内的视频,嫌疑人便会及时安排卖淫女前往服务,不满意还可及时退换。民警初步判断,他们是一个由3人组成的微信招嫖卖淫团伙,根据多次聊天内容,还确定他们主要在灌南县某酒店附近进行卖淫活动。

10月13日下午,民警通过布控守候,在县城某宾馆212房间将卖淫女惠某抓获。根据其提供的信息,很快将涉嫌介绍卖淫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另一名卖淫女张某以及嫖客于某、郁某某、惠某和单某等其他违法人员抓获。

据交代,今年5月初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为获取暴利,通过微信聊天交友平台,招募卖淫女惠某、张某,通过网上招嫖,在线支付,网下服务形式,从事卖淫活动。刘某在微信平台上招嫖后与嫖客谈好价格,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收取嫖资后,便安排卖淫女到嫖客居住的宾馆房间实施卖淫活动。

目前,刘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惠某、张某等六名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擎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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