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沛县超载罚款“包月” 回应称责任人已停职

江苏要闻2013-10-1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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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徐州沛县农用车车主反映,他们拉砖超载被交警抓到后,交警会给他们发“月票”,接下来一个月如超载就可以不用再交罚款。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沛县公安局获悉,目前省、市交警部门纪检人员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当事民警已被停职。

据车主王先生反映,被要求上缴“月票”钱的基本都是过路车辆,大多都是专门从事运送红砖业务,“用这种农机车辆拉砖,基本都会超载。”

最近一段时间,沛县交巡警大队闫集中队有民警开始向他们发放“月票”。“他们说我们的车超载,按照规定要进行处罚,交警给我们开了一张单据,收两百元,说在这一个月内不再处罚。”王先生说。另一位车主称,交警要求他们每月5日前上缴“月票”钱,否则被查到后会处罚一两千元。

除了缴“月票”钱,不少农机车车主表示,交警在处理他们的交通违法行为时,会现场开出处理单据,并当场收走罚款。

车主张先生说,他前几天因为违章调头被交警抓到,开了罚单当场处罚两百元,“我以为要去银行交罚款,结果交警直接伸手要钱,说可以帮忙代缴,省得我再跑了。”几天后,张先生拿着罚单到交警部门查询,发现两百块罚款仍未缴清。

针对上述情况,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刘茂通律师称,“治理超载,其目的是制止超载这种行为,罚款只是手段。出现超载行为,交警在处理时应罚款,并消除这种行为。如果是发放月票,那就成了交钱可以允许超载这一违法行为延续,显然是和法律规定相悖的。”

而根据相关规定,交警在处理违法行为时,如果是在一些边远地区,或小额罚金,可以由交警直接接收,然后上缴国库。

昨天,徐州沛县公安局相关人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最近几天,省市交警部门均派出纪检人员调查闫集中队个别交警违规操作一事,“收‘月票’钱和直接收取罚款的事情都在调查之列,目前当事交警已被停职,调查结果出来后将会第一时间通报给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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