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女子上厕所 脚边突然出现不寻常闪光

江苏要闻扬州晚报2018-10-2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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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手机都有照相功能

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

但有人却用此做缺德事

——偷拍上厕所的女性

上厕所遭遇偷拍

警方循线抓获嫌疑人

“我们这里出了个变态!”近日,宝应公安局沿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有人在公共厕所偷拍他人。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往现场。

报警人系当地女子张某(化名)。张某说,不久前自己在宝应县邻里中心某饭店门口上厕所,脚边突然出现了不寻常的闪光。“我当时就觉得可能是有人在偷拍。”张某气愤地说,当时她便大喊了一声,隔壁的人听到喊声后可能是被吓着了,急匆匆地就开门跑了出去。张某赶紧出门去追,但此时偷拍的人早已跑远。想到对方可能拍下了照片,张某又气又恼,随即报警求助。

了解完相关信息后,警方迅速针对此事展开了调查。通过调取邻里中心附近的相关监控,警方很快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嫌疑人是个男子,看起来30岁左右。事发后,他神色十分惊慌地从厕所跑了出来,随后又上了停在外面的一辆私家车。经过对私家车车牌号的进一步查询,警方很快便确定了车主的身份:李某。经比对,李某就是监控画面中的男子。

确定了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后,警方迅速展开抓捕,通过伏击守候,最终在两天后将李某抓获归案。面对民警,李某羞愧不已,最终承认了自己在厕所内偷拍他人的犯罪事实。

一时兴起

男子竟在女厕所偷拍

李某,今年不满30岁,是个“90后“。李某有妻有子,夫妻感情也不错。事发当天,他正是开车送妻子去附近探亲。那么,李某为何会做出这样的事呢?

面对警方,李某低着头,显得十分懊恼。他说,自己以前并没有做过这样的事。当时他送完妻子后突然觉得肚子疼,便进了邻里中心的女厕所。没过多久,他便听到隔壁有动静,不知怎的,便萌生了偷拍的念头。于是,他便掏出手机,通过两个隔间下面的缝隙,偷拍了一张照片。哪知当时手机的闪光灯没关,灯光一下子亮了起来,这才被张某察觉。

被人发现后,李某害怕不已,急匆匆逃离,没有被当场抓获。李某本以为自己已“逃过一劫”,没想到最终还是被警方抓获。“我现在也觉得这实在是太丢人了,当时真的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李某称,自己只是一时糊涂,如今想来羞愧不已,今后再也不做这样的事了。

警方透露,如果证据确凿,偷窥者将受到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以对偷窥者处以拘留或罚款。如果将偷拍的视频资料制成淫秽物品进行传播,情节严重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进行传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责任。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

应注意保护隐私安全

针对该起案例,警方提醒广大女性,要时刻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安全。在一些容易被偷拍的地方,如出租屋、旅馆、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天桥、试衣间等,进出时一定要多个心眼,查看一下有无加装的摄像设备,以防被偷拍。家中能被外面看到的地方,尤其是卫生间、卧室,都要把窗帘拉起来。到朋友家中做客也要加强防范,尤其是网友家。除此之外,夏季衣着清凉,女性在上下楼梯或走天桥时不要走边上,要走正中间。

如果遇上偷拍者,千万不要怕难为情,一定要大声及时呼叫。一来可以吓跑偷拍者,二来可以提醒附近的人过来援助。发现有人偷拍后,一定要及时报警,防止其将视频和照片到处散播,同时尽量记清偷拍者的体貌特征、车辆特点以及逃逸方向等,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线索。

扬州晚报通讯员:倩倩 记者:赵雅琼

扬州晚报新媒体编辑:刘巧

扬州晚报文字校对:王海艳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与小编联系获得授权)

[责任编辑:陶小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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