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根据省高院统一安排,姑苏法院就哈尔滨胜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员工李燕波、张信等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在没有金融部门批文的情况下,胜隆公司以年息30%-48%的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余万元。昨天,该公司的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四万元至八万元不等的罚金。
非法吸收存款年息高达48%
2012年7月下旬,苏州地区多名老人连续向警方报案,称在哈尔滨胜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投资了数百万,现在公司老板被抓,钱拿不回来了。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胜隆公司在没有金融部门批文的情况下,以年息30%-48%的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昨天姑苏法院公开宣判的5名被告即为该公司的“业务员”和“部门经理”。据其中被告庞某交代,他并非第一次从事类似的非法集资的工作,他先后在数家所谓的“金融理财”、“投资”公司工作,工作内容也是大同小异,最主要的手段就是利用高额利息回报来吸引手里有钱但不知道怎么投资的中老年人。
据担任“部门经理”的被告人交代,胜隆公司的投资利息分几个档次,三月期的最低,每月3%;半年期的每个月18%,到期再提利息每月20%;一年期的每月36%,到期提利息每月高达40%。
受害者都是老人
年龄最高81岁
2011年11月,庄先湾的朱阿姨在庞某的介绍下,来到了位于劳动路哈尔滨胜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对方介绍这家公司是做期货的,老板很能干,做期货很赚钱,朱阿姨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第一次投资了4万元。在年夜饭、现金返利等各种诱惑下,朱阿姨在半年时间内先后6次投资了23万元,直到她最后一次赶到公司发现大门紧闭才感觉不妙,并向警方报案。
据被告人交代,刚开始客户都比较谨慎,一般以3月期的居多,金额在10万元以内。当几个月后大家都拿到利息之后,庞某等人趁热打铁向客户推荐半年期、1年期的理财产品,而尝到了甜头的客户,除了自己追加金额之外,开始介绍自己的亲朋好友一起来投资。而公司更是经常组织集会、聚餐甚至通过组团外出旅游方式,不断吸纳新客户,并鼓励老客户追加投资。
在1年不到的时间里,仅庞某经手的客户就有10余人,非法集资款达90余万元。记者了解到,面对诱人的投资计划书,受害人中都是老年人,年龄最大的81岁,最小的也有52岁,平均年龄70岁。
非法集资千余万
损失大多未追回
姑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庞某等人,以开设讲座、老客户介绍新客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以代为在期货市场进行资本运作、投资理财为名,向被害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值得一提的是,庞某在5名被告人中是情节最轻的,最严重的李某,其受害人有59位,涉案金额更是高达900余万元。而截至目前,绝大多数受害人的损失都没能追回。
最终,姑苏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四万元至八万元不等的罚金。公司主要负责人战某、魏某被另案处理。
法官提醒:
姑苏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凌晓明介绍,目前非法集资案件屡见不鲜,犯罪分子往往通过高额的利息回报来吸引投资者,而对象往往是中老年人。他们获取消息的渠道比较闭塞,手里又有不少积蓄,面对高达50%甚至80%的利息,很容易上当。又通过讲座、集会、旅游等方式扩大影响吸收更多的客户,很多时候一个人上当就会影响到身边的亲戚朋友,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非常恶劣。在此也提醒广大的中老年朋友,投资理财要谨慎,不要贪图高额回报,发现类似明显不合常理的投资理财产品,要及时报警,不要上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报记者 陆季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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