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父母杀子埋尸案:法院会根据多因素量刑

江苏要闻2013-10-27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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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兵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骏说,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父母联合外人杀死亲生儿子,一般来说不到忍无可忍的地步,父母绝不可能下这样的毒手。在该案件中,周成因长期吸毒,不仅向父母要钱还殴打父母与妻子,并威胁妹妹一家,也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可以说吸毒使周成的心理产生变态。

“法院审理时会根据案件的危害情节及社会的危害性,还有家庭等多方面因素考虑。此案中父母杀死了亲生儿子,主动恶性比较小,社会的危害性并不大,法院会根据量刑情况考虑,一般来说不会判处死刑,很有可能判死缓或无期徒刑。”徐骏说,死者的其他亲属知道此事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知情不报可按窝藏、包庇罪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骏说,周成父母等3人的犯罪,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周成打骂父母无论于理于情,被害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基层组织有义务、有责任帮助周家解决问题,而不是对周家的家庭暴力已司空见惯,显得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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