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3日,常州客运中心站二楼一餐厅发生一起血案,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在点餐吧台前用美工刀片将一孕妇割喉,最终造成被害人重伤流产。
日前,嫌疑人徐某(化姓)因故意伤害罪,被天宁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徐某于2009年结识了赵某(化姓),为了和赵某在一起,他于次年与妻子离婚,两人在赵某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私奔到南通,在2012年生了一个女儿。
2015年7月,就在两人决定领证之际,45岁的徐某被确诊患了肝癌。
面对一边是重病垂死的恋人和巨额医疗费,一边是年幼女儿和自己未来的生活,赵某心中的天平发生倾斜。
在徐某第二次化疗之前,赵某带着女儿与两万块医药费一走了之。“好好住院,不要找我了,你找不到的。”这就是赵某最后留给徐某的话。
2015年10月,徐某再次见到赵某时,是两人对簿公堂之际,虽说两人没有领证,但在女儿出生时为了给孩子上户口,两人在老家村里开过证明,属于事实婚姻。这次赵某带着律师来找徐某,就是为了起诉离婚,要求女儿由她抚养,自此以后同徐某两不相干。
身体的病痛加上心理的孤寂,让徐某对赵某在他患病之际的所作所为产生了极度的怨恨,而这种情绪在他得知赵某同他人结婚后升到顶点。“我想让她变丑,让她没人要!”
然而因为病情严重,徐某很长一段时间要卧床养病,报复计划难以付诸行动。
今年7月23日,病情好转的徐某,携带三把美工刀片以探视女儿为由来到常州,并在常州汽车客运站见到了赵某母女以及赵某现在的丈夫王某(化姓),之后双方就探视女儿的问题发生争执。
在赵某到吧台点餐之际,徐某乘其不备从身后控制赵某,并用随身携带的美工刀片对其实施伤害。
尽管丈夫王某及时将徐某扑倒在地,赵某的伤势仍然构成重伤二级,而她腹中四个月的胎儿也被迫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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