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玻璃假冒水晶骗港商61万元 潜逃17年后被抓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7-11-0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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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玻璃假冒天然水晶石要高价,得手后改名换姓潜逃 17 年终被抓。记者了解到,近日,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孙某(男,48 岁,东海县人)依法批准逮捕。

2000 年 7 月到 2000 年 9 月,东海的孙某和池某等 3 人(均已判刑)经预谋后,将 5 块光学玻璃经过加工伪装成出土的水晶石(其中 2 块全为光学玻璃,重 120 公斤,2 块由光学玻璃与水晶二节拼合而成,重分别为 161 公斤和 10 公斤,还有 1 块由 2 块水晶和 1 块光学玻璃拼合而成)与 6 块重 122 公斤的水晶毛料掺杂在一起,由池某冒充货主,孙某联系买家,谎称东海县刚出土一批天然水晶石要对外出售。

2000 年 10 月 1 日,在东海县驼峰乡南榴村二组池某家,孙某和池某等人将上述 11 件物品出售给一名香港商人,骗得人民币 61 万元;事后,孙某和池某分得大部分赃款。经价格鉴定,造假所用水晶毛料、光学玻璃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 13275 元。2000 年 10 月 7 日孙某被东海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后潜逃在外并改名换姓,办理了新的身份证,直至 2017 年 7 月被公安机关发现并抓获。

该案经东海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案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影响恶劣,嫌疑人孙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遂依法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东海水晶是世界天然水晶原料集散地,有着 " 世界水晶之都 " 的美誉,检察机关在此提醒慕名而来的游客和商人,面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水晶石等产品需要提高防范鉴别意识,购买天然水晶,最好前往正规水晶市场购买,并索要发票、水晶鉴定证书等凭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大美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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