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自己种的树便可以随意处置,却没想到不仅违了法还受到了城管部门的处罚,家住秦淮区瑞金北村的市民叶先生真是后悔不已。
七年前,叶先生将亲戚赠送给自己的几棵枇杷树和广玉兰种在自家院中,在近日房子重新装修时,他发现树木长势太高,根部将院墙的墙体撑裂,威胁到自家及邻居的安全。于是他也没多想,便将几棵树给砍了,没想到很快就有城管人员上门查处。
△院子里的树被砍了 通讯员供图
据秦淮区城管大队瑞金路中队执法人员介绍,当他们接到举报赶到叶先生家时发现,大量被砍伐下来的残枝断叶堆放在单元门口,院内只剩下一根约五六米高的光秃秃树干和几根树桩。经执法人员勘察,现场被砍伐枇杷树1株,树干干径10厘米,大修剪广玉兰5株,其中树枝直径4厘米的有4根。
叶先生不能提供出相关的行政许可。后经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工作人员现场鉴定,这次砍伐行为造成的绿化损失赔偿数额为970元。
△院子里的树被砍后只剩下个树干 通讯员供图
“这些树都是自己种的,也不算行道树,为什么砍了还要被罚?”面对叶先生的疑问,执法人员表示这项处罚是合法的。《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叶先生擅自砍伐树木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处以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城市中的任何树木无论树权属于谁,都是城市绿地系统的一部分,如要对城市树木进行砍伐、修剪、迁移,必须报请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的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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