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八旬老太因“属相相克”与相守52年的老伴闹离婚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全媒体2017-11-13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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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八旬老太因“属相相克”与相守52年的老伴闹离婚

结婚52年,妻子突然提出离婚,81岁老人该怎么办?继女没尽过赡养义务,该继承多少财产?老人把房产给了儿子,现在女儿也想要房子怎么办?11月12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线下咨询活动如期举行,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和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市民答疑解惑。

老伴的离婚理由让八旬老人有点蒙

“我妻子告上法庭,起诉离婚,我不同意,该怎么办?”11月12日上午,81岁的刘爷爷来到活动现场咨询律师。

刘爷爷和老伴于上世纪60年代结婚,近几年老两口开始分居。上个月,刘爷爷收到法院的传票,竟是老伴起诉跟他离婚。诉状中,老伴称两人没有感情基础,这么多年来感情彻底破裂。儿女都已经成人,不需要老两口照顾,请求法院支持离婚。

“我问她离婚原因,她说跟我‘属相相克’。可这么多年过来了,现在都这么大岁数了,她怎么找这个理由跟我离婚?”刘爷爷告诉律师,他和老伴是有感情基础的,年轻时经人介绍认识,两家人也知根知底。不懂老伴为什么坚持要离婚,另外老伴不跟他好好谈,就连女儿也站在老伴那边,不支持他。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娅告诉刘爷爷,他应该先回去和老伴好好谈谈,也让子女们帮忙劝劝。结婚这么多年,妻子突然要离婚,一定有原因,要找出问题所在,能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如果实在过不下去,法院也会依法处理。

继女未尽过赡养义务 能分多少房产

80多岁的陈奶奶是来咨询遗产继承问题的。她丈夫过世一年,在她带来的一本房产证上,写着她和丈夫的名字。“我们夫妻俩没有子女,但我先生早些年过继了一个女儿,但这些年这个女儿根本没尽到赡养义务,现在她想分这套房产,并到法院告我,还要房产的大头,她凭什么这样干?法律会不会支持她这种要求?”

陈奶奶说,他们夫妻名下有一套房改房,目前市值近400万元。继女是30多年前老伴从亲戚家过继的,当时女孩已经成年。去年,老伴去世,继女提出分房产,且要分房产的一大半。对此,陈奶奶非常不服气,因为继女对她和老伴基本上没尽到赡养义务,甚至常年不登家门。为此,陈奶奶的老邻居、老同事还联名写了一份情况说明,准备递交到法院。

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李保国律师表示,继女与亲生子女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她有权继承继父与继母的房产。如果继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按法律规定,在继承财产时应该少分或不分,在这方面陈奶奶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提交到法院,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房产分给了儿子 女儿不乐意了咋办

“我有3套房,很久以前就分给了3个儿子。可现在唯一的女儿也想分房产,我不想他们在我去世后为争房子闹出什么事。”有请律师咨询活动现场,一位面色沉重的老人刚坐定就焦急地询问律师。

今年80多岁的李大爷有3套房,但他有4个子女,好在女儿工作不错,自己有房,于是在20多年前,他把3套房产分给了3个儿子,一人一套,房产证上也都改成他们的名字。之后,老两口一直在小儿子家里养老。多年来一家人相安无事。眼看到了该考虑如何分割遗产的时候,问题出现了,女儿认为自己也应分得一处房产,但此时的李大爷哪还有钱再给女儿买套房。他不想看着子女们争房产,就想知道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琚晓奇律师表示,3套房产属于李大爷的个人财产,他有权支配。而且房子的产权早已划分给了儿子,那么这3套房就是3个儿子的财产,与女儿无关。不管从法律还是道理上,李大爷可以与女儿沟通,取得女儿的理解,以利于家庭和睦。

[责任编辑:陶小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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