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警方摧毁6人诈骗团伙 共60多家施工单位被骗

江苏要闻扬子晚报2017-11-1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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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1月13日讯(通讯员 纪照宏 记者 于英杰)利用土地流转、打着“现代农业合作社”的旗号,以建设自动化蔬菜大棚为幌子,大量骗取施工工程队的保证金……以靖江男子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从去年1月开始,连续设套骗取60多家施工单位的钱财,后被泰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一举捣毁。日前,王某等6人被法院分别判处2年半至10年半不等的刑罚。

2016年1月至9月,泰兴河失、珊瑚、祁巷、古溪等地60多家施工单位陆续向泰兴市公安局报案:泰兴市刘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泰兴市鑫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泰兴市皂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泰兴市鑫亿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他们签订大棚施工合同,骗取报名费、履约保证金后,人员无法联系。

泰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发现,从表面上看,这些案件发生在5个独立的法人公司,许多村、镇干部认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是合法经营,出现问题是经营不善。可侦查员深入调查后感觉到,背后藏着一个诈骗犯罪团伙,以王某为首,杜某、陈某为骨干,陶某、孙某、翁某为成员,2014年2月至2016年8月间,他们分别在河南汝州、江苏泰兴河失、珊瑚、祁巷、古溪等地,以注册“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名,以建设自动化蔬菜大棚为幌子,骗取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和报名费,给各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27万余元,间接损失5574万余元。

由于王某、杜某、陈某、孙某均受过刑事处罚,到案后拒不交代,故意掩盖事实真相,相互推卸责任。他们狡辩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他们是被聘请的职工,所得赃款是自己应拿的工资,与他们没有关系,拒不认罪。办案民警多次赶赴河南汝州、平顶山、江苏靖江以及泰兴等地调查取证,查询涉案账户、工商注册,并询问200多名受害人,弄清资金来源,还原真相,并利用团伙成员之间分赃不均的矛盾,各个击破。面对大量证据,王某等人不得不承认了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

[责任编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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