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15时许,一名女子在一名男子的陪同下到园区交警大队胜浦中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违法缴纳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到车辆有三起交通违法行为,在与其确认是否是本人行驶时,女子显得犹犹豫豫,身后男子不断干扰,最终女子选了两个有记分的违法行为,工作人员再次与其确认,女子均表示是自己驾驶的。但该车是一辆厢式货车,工作人员在对比了违法抓拍照片后,很明显的能够判定不是该女子驾驶的。在告知其情况后,女子一开始还不愿意承认,最终在铁证面前,女子终于承认了代处理违法行为的事实。
警方提示:以任何原因替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驾驶员谨记。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