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住户从楼上往外扔家具砸坏小区公共设施

江苏要闻扬州广播电视台2017-11-22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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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上午,扬州市区鸿福家园小区上演了惊人一幕!一家五楼住户竟然从楼上往外扔坏木头、旧家具等物品,将楼下的多个小区公共设施砸坏!

1投诉:五楼住户不断往下扔东西

扬州市区鸿福家园工作人员俞女士介绍,接到居民投诉,称小区24栋一五楼住户不间断从窗户往外扔东西,有坏木头、旧家具,旧棉被等。东西从五楼的高度落地,力量非常大,并且落地点是楼栋北侧的人行道,经常有人走来走去,我真是捏一把冷汗。高空扔出来的东西正巧砸到了楼下的信报箱,将信报箱顶部的铝塑板及彩钢瓦砸出了一个大洞,同时支撑信报箱的一根管子也被砸弯。

2报警:住家赔偿400元

当时这户住家叫来了收垃圾的人,准备将从楼上扔下来的东西全部收走,我们肯定不会让他走。小区物业见到小区公共设施被人损坏,必然会追究责任,不过这户住家始终没有露面,而上门回收东西的人员也不愿意“顶包”,于是小区物业人员选择了报警求助。经过民警从中协调,最终高空抛物的住家赔偿了400元,用于维修被砸坏的信报箱。

3观察:小区监控多存在视觉盲区

记者走访多家小区发现,小区里的监控位于主干道及转角位置,并未覆盖整个小区,存在着视觉盲区。此外,监控拍摄角度是朝下的,根本无法监控到楼上住户是否存在抛物行为。 城东一位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接到业主的投诉,我们物业都会上门调解、巡逻管理、宣传教育,但也仅此而已。

记者走访了解到,市区的一些小区内,高空抛物时有发生。“烟头雨”、“垃圾雨”让人恶心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如果当事人遇到业主举报高空抛物的,大多小区物业只能以说服教育为主。如果当事人拒不合作,物业也无能为力,只能在电梯门口张贴公告,告诉大家高空抛物的危害和伤及行人时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个《侵权责任法》里有规定,如果能够明确抛物的人,由抛物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能确定的,出于公平原则,可能整栋楼居民要对受害方承担补偿责任。

[责任编辑:柳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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