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南通通州区公安局依法对侮辱他人的景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因为不服从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工作人员的善意提醒,景某又是出言不逊又是吐口水,真是形象全无。
20日下午3时许,邳州小伙景某在通州区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等待处理车辆违章。由于排队系统还未叫号,工作人员提醒坐到窗口的景某退后耐心等待,为其他处理人员腾出位置。然而,景某对工作人员的善意提醒置若罔闻,拒不腾出位置,甚至对工作人员及窗口民警破口大骂。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景某居然将自己的口水吐到窗口内工作人员身上。
辖区通州区公安局城西派出所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对景某进行传唤。现年33岁的景某虽然年纪不大,却因为无证驾驶、盗窃、聚众斗殴等多项违法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经查,景某对自己不听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劝告、出口伤人并将口水吐在他人身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景某被处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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