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男子陪审时卷走对方钱物 偷窃3起获刑两年

江苏要闻扬州晚报2017-11-25 14:39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前天,宝应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某本来是陪朋友去受审的,结果,在开庭前,他起了贪念,偷记朋友密码,偷光对方贵重财物,后流窜至宝应继续盗窃作案,最终,自己也站上了被告席。

一觉醒来iPhone7被偷

7月17日晚上,宝应小伙小陈到当地一家网吧上网,玩着玩着,迷迷糊糊就在网吧睡着了。次日清晨6时,小陈醒来,准备回家,却发现自己的iPhone7手机不见了。小陈随即使用另一部手机登录支付软件,发现账户内的400多元全被转走。小陈立即报警。

在公安机关,小陈向警方提供了一条线索:案发当天凌晨,他在网吧网购时曾使用支付软件支付,其间,旁边上网的一名男子看了他几次。他怀疑,自己的支付密码被对方给记住了。

掌握这一线索后,民警随即对该嫌疑男子展开调查,后查明,该男子名叫王某,今年24岁,淮安人,去年因犯盗窃罪获刑9个月。

陪好友受审,卷走财物

7月20日,民警将王某抓获。经查,截至落网时,王某先后在扬中市、宝应县盗窃作案3起。其中一名被害人竟是他的好友程某,而当民警找到程某进行调查时,却发现对方正在句容监狱服刑。

原来,程某和王某同龄,又是老乡。今年年初,程某因在扬中市聚众斗殴被当地公安机关取保候审。4月初,程某得知法院即将开庭审理该案,便让王某陪他去扬中受审。在等待开庭的几天里,两人暂住在当地一家酒店,两人的吃住等开销由程某全包。不仅如此,出于对王某的信任,程某每次需要现金时,都直接把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交给王某,请他帮忙去取。

4月7日早上,王某突然不告而别,程某的金项链、银行卡和现金等贵重财物都随王某一起失踪,程某随即报警。而此时,王某已逃离扬中。

先窥探密码,再下手盗窃

归案后,王某交代,去年11月,他刑满释放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每天无所事事。在陪程某等待出庭受审期间,他获知程某的银行卡密码,动了邪念,趁对方睡觉时,盗走其财物,后辗转逃到宝应。在宝应作案过程中,王某都是在网吧寻找作案目标,趁上网人员使用支付宝或支付软件网购或者转账时,窥探对方支付密码,后趁对方熟睡时盗取对方手机、盗刷对方支付宝或支付软件内的资金。

经查,王某利用上述方式,共窃得财物共计3.2万余元,上述赃款均被他用于吃喝玩乐。经宝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宝应县法院于前天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王某系累犯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

[责任编辑:沭阳视窗]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