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重病的王女士担心自己去世后 ,丈夫会占据自己留给儿子的遗产,决定订立遗嘱将自己拥有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母亲。近日,王女士来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王女士身患重病,此前看病已经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需要大笔医药费。她和丈夫商量,想把二人共有的一套房子卖掉来治病,但丈夫死活不同意,这让她心灰意冷。于是,她来到石城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想把这套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全部留给母亲继承,不给未成年的儿子。她认为,如果留给儿子,丈夫可能会占据儿子的财产,而留给母亲,母亲会更好地照顾外孙。
公证员经询问得知,王女士除这套房产外再无财产,便跟她说,立遗嘱必须为她未成年的儿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出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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