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4月1日起正式销售国四油品

江苏要闻2012-11-27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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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从南京市环保局获悉,3月31日前是油品置换和标志更新的过渡期,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溧水和高淳县)的所有成品油经营单位和加油站,从4月1日起正式销售国四标准车用汽油。   为确保全市国四油品供应,南京市经信委已与中石化衔接国四标准汽油生产计划。金陵石化正在抓紧实施1800万吨/年的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并配套新建150万吨/年的汽油吸附脱硫装置,新上生产汽油的主要装置将于下半年建成投产。届时,金陵石化国四标准汽油产能可基本满足全省成品油质量升级需要。   机动车“喝惯”了国四油,出了南京是否会对车辆有影响?据介绍,油品硫含量的高低对机动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排放效果上,对于机动车的安全性、动力性能等并无影响。目前我省沿江八市供应相当于国二国三标准的燃油,年底将在全省普及国四油供应,消除“环保孤岛”现象的发生。   油品质量提升后,国四价格也会相应提高。相比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的汽油最高零售价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吨提高410元。根据南京市物价局规定,90号国四汽油的最高零售价格为10400元每吨,合7.78元/升。93号国四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11024元每吨,合8.25元/升;97号国四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11648元每吨,合8.71元/升。   为防止“山寨版”国四油品以次充好,南京市工商局、质监局及商务局将开展对成品油经营执照的检查和经营活动的监管,做好油品计量、质量的监管工作,4月1日前完成对全市所有加油站的经营资格年审工作。   据测算,目前南京共有汽车103万辆,汽油车占90%,每年消耗130万吨汽油,排放各种污染物近40万吨。国四油品实施后,按照减排20%-30%污染物计算,南京现有机动车一年可减少约10万吨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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