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23日发布教育民生利好消息。从今年起,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决定在民办院校、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独立学院,建立学费(含住宿费)及财政补助资金专户监管制度。今年6月底前,所有民办高校均须在银行开设或指定学费及财政补助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将学费结余和财政补助资金结余转入监管专户核算。监管专户仅用于核算学校学费及财政补助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政府扶困助学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由省教育厅直接拨付到监管专户,擅自用于其他用途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省教育厅财务处解释说,此举一方面是为了督促民办高校将所收学费及住宿费用于办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范风险。据介绍,近年来,随着高中生源下降,招生困难,外省出现了民办高校投资者卷款潜逃事件,我省虽然未出现这样的事件,但有必要未雨绸缪。
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普及高中教育,由于生育高峰期带来生源增加,各地高中为了满足社会需求,普遍举债建设,形成了一批债务。省教育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积极推进化解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市县政府是化解高中债务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县财政每年要从预算内新增财力、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增量资金、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等渠道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省财政将根据各地高中债务化解落实情况,在市县教育经费综合奖补资金中给予奖励。
教育厅还决定,从今年开始组织实施苏教国际游学计划,拟通过10年左右时间,全额资助我省1000所中学100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赴国外开展短期文化及教育交流活动。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审定,在媒体上公示后正式公布终选学生名单,寒门优秀中学生有机会“公费出国游学”了。
我省民办高校收费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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