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可到连云港建“飞地”

江苏要闻2012-11-27 09:41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江苏省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今天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中西部省份发布了包括财政投资政策、土地政策、开放政策和金融政策四个方面的“政策套餐”。其中,中西部地区可到连云港建“飞地”等系列优惠政策引发高度关注。

  今年6月9日是连云港市获批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一周年。国务院批准的《总体方案》中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支持政策,在此基础上,我省在《实施意见》中提出了更为具体的系统配套政策,鼓励和引导陆桥沿线打破行政区界线,共建共享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共同培育新亚欧大陆桥经济带。

  根据省《实施意见》,示范区将进一步提升出海通道功能,建设区域间物流合作联盟,鼓励中西部地区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按照各自需求共同开发、建设和运营港口、码头等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合作服务体系,建设面向中西部的航运交易市场,构筑服务中西部地区产业发展的技术合作交易、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此外,《实施意见》还就进一步建设产业合作基地,创新合作体制机制出台了系列鼓励优惠政策。

  发布会上,我省鼓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借鉴“飞地”模式开展合作,引起与会的河南省有关政府官员和媒体的高度关注。我省将在示范区划出一定区域,由中西部地区按照统一规划,自主建设“区中区”、“园中园”。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及共建园区合作项目的受益,由合作方分享;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市、区留成部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比例分成。郑州市副市长张学军评价,这些体制机制创新有利于打破行政区界线,调动中西部地区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东中西部地区各类资源资本的区域流动融合。

  “此次赋予东中西区域合作更大的政策优惠力度,堪称真金白银。”省沿海办副主任王由礼在发布会上透露,目前,江苏省政府已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建立示范区部省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获批后,将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统筹和推动东中西区域大合作大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热门推荐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