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可免费享受法律援助

江苏要闻2012-11-27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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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的组建率,年底要达到100%;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省总工会日前发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工会为职工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服务。   根据该意见,市、县(市、区)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合署办公,增设法律援助窗口,加载法律援助功能;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站的组建率,今年底达到60%;职工人数较多的村(社区)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点,方便职工就地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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