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设立盐城综合保税区

江苏要闻2012-11-27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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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盐城综合保税区,成为江北首家、江苏第5家、全国第22家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目前特殊的开放区域,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港口等功能于一身,可享受免税、保税、退税、免证等诸多优惠政策。盐城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定组织综合保税区隔离监管设施建设。

  盐城综合保税区一期封关区域规划面积2.28平方公里,同时规划相应的生活配套区和制造业配套区。一期建成后,封关区项目总投资可达50亿美元,年进出口额达100亿美元,并且能吸引一批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在关外落户,将进一步加快盐城经济国际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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