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启动

江苏要闻2012-11-2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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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昨日发布《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学校标准(试行)》,标志着我省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让群众满意创建活动正式启动,不乱收费、不设重点班等成为硬杠杠。

  《标准》规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除“一科一辅”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学校也不得强制推荐或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名义招生乱收费;严禁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名义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任何费用。

  规范办学行为同样是硬杠杠。《标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进行入学考试,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控制义务教育择校比例,每所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10%以下;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要高于招生总数的2/3,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不招收复读生;不得违规补课,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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