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13年1月底前召开,新一届省人大代表总名额为808名。26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决定提出,全省13市应选代表的名额,按照城乡人口同比例选举规定,以及“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方法”进行分配。具体而言,南京市64名,无锡市48名,徐州市71名,常州市35名,苏州市60名,南通市69名,连云港市35名,淮安市38名,盐城市62名,扬州市38名,镇江市29名,泰州市38名,宿迁市38名。
此外,省直机关代表名额153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江苏部队代表名额30名。
决定提出,全省13市应选代表的名额,按照城乡人口同比例选举规定,以及“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方法”进行分配。具体而言,南京市64名,无锡市48名,徐州市71名,常州市35名,苏州市60名,南通市69名,连云港市35名,淮安市38名,盐城市62名,扬州市38名,镇江市29名,泰州市38名,宿迁市38名。
此外,省直机关代表名额153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江苏部队代表名额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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