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籍考生有望在江苏高考

江苏要闻2012-11-2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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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布消息,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确定为2012年11月1日起,至11月4日24时止;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起,至11月7日17时止,逾期不得补报。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报名时须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考生报名时还需出具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等。   据了解,非我省户籍的考生目前暂不能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文件,各省市“异地高考”政策原则上应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据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教育厅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加紧调研,力争尽快出台非江苏户籍考生在江苏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待我省有关政策在年底前明晰之后,只要符合2013年报考条件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再安排集中办理补报名手续,绝不会让任何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错过报名机会。   考试院提醒,考生高考网上报名开始前,必须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取得报名资格并确认报名点后才能上网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只有网上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后,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否则报考信息无效;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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