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高职生可异地交流

江苏要闻2012-11-2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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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在宁举行的“2012长三角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高层论坛”传出信息,江苏、浙江、上海、安徽三省一市的高职院校率先建立对口交流协作机制,突破省际和校际界限,共建合作平台。今后,校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的交流将成为常态。学生到二年级时就能以“交换生”的身份,选择异地一所高职院校交流一学期,不额外收取学费并且学分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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