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江苏省环保厅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长三角两省一市将于11月16日联合试发布PM2.5监测信息,12月1日在全国率先统一发布。会议介绍了江苏省PM2.5等监测信息率先发布的背景情况,以及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颁布后,江苏省PM2.5等新指标的监测能力建设情况、信息发布的准备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确保率先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江苏省提出了将PM2.5监测“四步”变“两步”、时间由5年压缩至2年的战略目标,并制定了《江苏省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通知》。今年3月,江苏省率先在江苏政府环保网上发布了13个省辖市17个站点的PM2.5等试运行监测数据,9月底,列入江苏省政府办实事目标的72个PM2.5自动监测站点也如期完成了设备安装并试运行。
据介绍,本次发布和今年3月和10月的发布主要在发布点位和发布形式上有所不同,本次发布点位由以前的17个国控点增加到全省所有72个国控点,发布形式为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两级发布。其中,省级平台统一发布全省72个国控点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市级平台发布各市国控点AQI日报、AQI实时报。
江苏省作为第一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省份,省内13个省辖城市均在实施范围内,按照长三角地区率先统一发布PM2.5等监测信息的要求,本次两省一市共同发布所有国控点的数据,发布时间和发布内容上也相对统一。
据了解,72个国控点主要由各省辖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运维,各城市自行发布监测数据,除了能保证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外,还能更加及时地发现数据发布时遇到的通讯异常或仪器故障等问题并迅速解决。
长三角地区将率先统一发布PM2.5监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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