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职工待遇将获改善

江苏要闻2012-11-2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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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住建厅会同省人社厅等七部门昨天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全省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首次提出一线环卫职工月薪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同时,至少每两年体检一次,有条件的城市应当每年一次。   此外,《意见》还鼓励各地充分挖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等社会资源,建设环卫职工工间休息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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