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日~15日,是苏州市实施“营改增”试点后的首个税款征收期。自11月1日零时苏州汽车客运集团首笔税款224万元入库以来,该市共有2.8万户试点纳税人向国税部门申报了10月份应纳增值税,申报率达100%,入库增值税税款1.56亿元,占全省的19%。
增值税具有“道道抵扣”的特点,可以把前道环节所收的增值税抵减,仅仅就增值额征税,避免了重复征收。试点首月,全省申报入库平稳有序,系统运行正常,新旧税制实现了顺利转换。
“营改增”首月全省实现顺利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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