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为租房花了8000多元的大学生小袁,突然得知,租房给她的是“二房东”,此人还欠着房东的房租。担心“二房东”卷款跑路的小袁只得向辖区派出所民警求助。
小袁说,今年8月,她在网上搜索看中了一套房子,通过中介公司和出租人沙某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押金1800元,租金每月1800元,3个月一付,押一付三。随后,小袁用实习挣得的第一笔钱付了7200元租金和900元中介费。哪知,没过多久,自称是房东的徐某来敲门,说是找沙某要房租。小袁担心自己被骗,赶紧报警。
见民警到场,徐某出示了房产证、租赁合同等证明。徐某说,今年4月,他把房子租给了沙某,押金1500元,租金每月1500元,3个月一付,租期一年。沙某当时付了半年租金。但到了10月,沙某一直没来付租金,而且也联系不上,徐某这才找上门,结果发现沙某已经把房子转租给他人了。
民警随即带着小袁和徐某一起到中介公司了解情况,得知8月初,沙某到中介公司说要挂套房子出租。按照规定,出租房屋必须出具房产证,沙某当时称房子是他弟弟的,弟弟回老家了,一时拿不到房产证。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催了两次未果后,就没有再追问,帮沙某挂了房子出租。
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与沙某取得了联系,没想到,沙某爽快承认自己是“二房东”,并称他9月准备去山西打工,由于租的房子没有到期,便想到把房子转租获利的办法。因事后怕房主徐某知道,就一直没敢接他的电话,这才引发了这场闹剧。
在民警的协调下,三方达成共识,沙某在本月底赶回常州,付清今年剩余3个月的房租,小袁自2018年1月起将房租交给徐某,与徐某重新签订租房协议。
民警提醒,求租心切的年轻人切记,一定要把好房屋产权第一关,尽量选择正规中介公司去租房。同时,要弄清房产所有人,尤其遇到转租时,一定要确认转租人与房东之间是否存在经济纠纷或债务关系,切莫听信转租人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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