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女子担心遇意外不能给母亲养老 特地做这事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7-12-0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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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遭遇意外过世,谁来给父母养老?一些独生子女会考虑这样的问题。经常需要出差的张女士,父亲去世后只剩下母亲一人,她担心自己如果遭遇意外,母亲的生活会没有保障。于是,她来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张女士是一名律师,由于工作缘故,需要经常出差。她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亲去世后母亲孤身一人。她经常出差需要开车、坐飞机等,担心发生意外。为了给母亲的生活多一份保障,她决定办理遗嘱公证。经询问,张女士结婚不久,尚无子女,婚前她的母亲全款为她买了两套房子。这次来办理遗嘱公证,张女士的丈夫也是支持的。

张女士在遗嘱中对自己的家庭财产做出了详细的安排:婚前的房产由她母亲继承,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她个人的部分由母亲继承。她表示,目前先立这份遗嘱,等她有了孩子之后,会再来对婚后财产的遗嘱部分进行修改。

公证员告诉记者,许多中老年人会提前考虑到自己财产在去世后的安排,前来办理遗嘱公证。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增强,以及房屋等财产价值的不断增长,从目前办证情况来看,立遗嘱人的年龄已经日趋年轻化。(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夕竹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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