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男子深夜放火烧车 监控还原“糊涂事”

江苏要闻扬州晚报2017-12-04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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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8日这天,邗江区的陈先生酒后干了件蠢事,等他恢复意识,就已经在派出所了。面对民警,他有点懵“你为什么烧别人的轿车?”“我不记得了”

案发

一辆奔驰车莫名被烧

醉酒嫌犯被当场控制

9月18日晚上10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天和国际小区南门附近,一辆轿车起火。接到报案后,新盛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往现场,此时,消防队员也已赶至现场扑救,被烧的是一辆黑色奔驰,车头引擎部位几乎被烧毁。

协助消防队员将火扑灭后,民警调阅现场监控发现,有一名身着浅色T恤、深色裤子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而该男子当时就现场,民警随即将其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由于该男子处于醉酒状态,民警将其带至公安机关醒酒。

调查

嫌犯与被害人素不相识

看视频后才知做了糊涂事

在等待嫌疑男子醒酒期间,民警与车主阿莹(化名)夫妇取得联系。据两人反映,被烧的奔驰轿车是2011年买的,当时花了68万元。平时,该车是阿莹在开,她对车辆很是爱惜,定期保养,最后一次使用是在案发当天下午5时许。当时,阿莹像往常一样,把车停在小区南门就回家了,没想到当晚奔驰车莫名被烧。更令阿莹夫妇想不明白的是,他们几乎没跟人红过脸,实在想不到原因,为什么有人会烧他们的轿车。

案发次日,嫌疑男子酒醒后接受调查。经查,他叫陈某,今年42岁,家住邗江某小区,在扬州做生意,无前科劣迹。

刚开始,陈某面对民警时还有点懵,不明白为何被带至派出所,当看到民警出示的监控视频等证据后,才知道自己做下了糊涂事。至于自己为何为点燃别人的轿车,陈某说,他完全记不得,他和被害人不认识,更没有任何矛盾,如果不是民警给他看视频,他完全就不会相信。

内情

为谈生意一天两顿酒

酒后脑子“断片”烧车

陈某交代,9月18日中午,他和朋友在宝龙广场吃饭,喝了半斤白酒,席间,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客户。他兴致很高,散席后就和朋友一起去和该客户去谈生意,双方一直谈到晚上6时许,后到大学南路上的一家饭店吃饭,席间继续饮酒。

“我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后来喝着喝着就没有什么印象了,我怎么离开的都记不清了,再恢复意识就是在派出所了。”陈某说,“我平时酒量还可以,能喝大几两白酒,但那天中午喝完、晚上接着喝,没抗得住就有点上头了。”

而当晚送陈某回家的朋友称,当晚饭桌上,陈某喝了6两多白酒,散席后,他和陈某乘坐出租车回家,到了天和国际小区南门,陈某要下车,还要抽烟,他下车陪陈某抽了会儿烟,就离开了。

经查,案发当晚,陈某在引燃涉案奔驰轿车前,还无故对一辆停放在路边的桑塔纳轿车进行破坏,造成该车前挡风玻璃、驾驶室门把手损坏。经价格部门核定,涉案桑塔纳轿车的损失为170余元;涉案奔驰轿车损失为19.9万元。近日,邗江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故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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