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债主将欠债人信息放网上成“网红” 实则侵权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7-12-04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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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3日00:28,无锡宜兴某论坛出现了一则名为《寻人启事》帖子,公布了市民王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帖子内容显示,王某为保险公司主任,4月2日骗取保险费3万元,发帖者请求网友帮助寻找王某并许以重谢。几个小时过后,这则帖子有了上千人次的浏览量,王某的同事、朋友、客户看到后纷纷将此事告知王某,甚至有部分从王某手里购买保险的客户找到王某要求退保,王某这才知道自己成了一个“网络红人”。

通过对帖子内容的阅读和电话求证,王某明确这个发帖人正是与自己有借款纠纷的马某。2017年4月,王某曾向马某借款3万元,后来马某多次催促其归还借款,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马某在网上发布了帖子,并将王某的相关信息公之于众。事情发生后,王某一边和自己的客户解释,一边与论坛沟通要求删帖,但论坛只对该则帖子进行了打码处理。王某一气之下将发布帖子的马某和某论坛运营公司一并诉至宜兴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该3万元系王某向马某所借的借款,马某手中亦持有借条,马某的言辞确有不当,属于捏造事实,对王某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马某在某论坛公布王某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已构成对王某名誉的侵犯。针对某论坛的运营公司,王某致电某论坛,论坛已对帖子做了打码处理,采取了必要措施。本案诉讼过程中,某论坛又主动将帖子删除,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马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王某道歉,并将道歉书发布在某论坛;同时赔偿马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及公证费800元;驳回王某对某论坛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心之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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