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的哥拒载还跟乘客动手 获刑一年赔3万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7-12-18 10:38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现代快报讯 南京市民倪某一家三口想打车回家,的哥嫌目的地太远不愿去,双方发生口角后大打出手,被打伤的倪某随后报了警。近日,此案在南京鼓楼法院开庭审理,的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他在法院审理时主动赔偿对方3万元。

2016 年12月23日晚上10点多,倪某一家三人在南京南站东出租车站上了一辆出租车,谁知一说目的地,司机方某便嫌目的地太远而让他们下车,并下车搬下了三人的行李。倪某十分不满,便拿出手机准备拍下车牌照投诉。方某立即上前阻止,两人吵红了眼,动起了手来。倪某的鼻子、上颌等多处骨折。

倪某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将双方带回派出所,方某如实供述了主要事实,对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不已。

倪某入院治疗了两个月,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出院后,倪某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方某赔偿其医疗费7193.18元、误工费117833 元、护理费7000元等共135345.18元的损失。

鼓楼法院认为,方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但倪某请求的民事赔偿金额过高,比如他要求的误工费证据也不能证明其实际收入情况,法院根据 2016 年江苏省在岗职工年收入 67200 元的标准,认定其两个月的误工损失为11200元。

近日,鼓楼法院作出判决,判处的哥方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另需赔偿倪某各项损失共计22064.18 元。方某在审理过程中,表示自愿赔偿对方3万元,法院予以确认。

[责任编辑:夕竹紫天]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